-
遣散费/长期服务金转制前部分仍可用雇主强积金强制性供款累算权益「对冲」。
-
雇主强积金自愿性供款累算权益及按雇员服务年资支付的酬金仍可用作「对冲」遣散费/长期服务金(不论是转制前部分或转制后部分)。
-
为协助雇主适应政策转变,政府会推出为期25年的资助计划,分担雇主遣散费/长期服务金转制后部分的支出。「取消强积金「对冲」安排资助计划」首9年设「封顶」金额,首3年的「封顶」金额更低至3,000元。
-
长远来说,雇主在遣散费/长期服务金转制后部分的开支或会增加,须及早作出准备。
-
此外,企业须根据现行香港会计准则,按其实际情况评估潜在的长期服务金支出。
-
雇主可使用本网站上的计算工具「计得掂」计算取消「对冲」后的遣散费/长期服务金及政府资助。